最新公告: 关于2024年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对象的公示    2024年08月27日语言选择  
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一批企业)的通知》(冀环科教函〔2021541号)将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结合中普钢铁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公示如下信息:
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表
项   目
内    容
企业名称
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
厂址
河北省武安市阳邑镇东
行业类别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法定代表人
王瑞华
主要原辅料
铁精粉、块矿、矿粉、废钢、石灰石
主要能源
煤、焦炭、电力
2020年主要产品产量
烧结矿(万t)
211.82
球团矿(万t)
50.54
生铁(万t)
205.79
粗钢(万t)
277.58
钢材(万t)
390.25
活性石灰(万t)
86.94
2020年能源消耗量
煤(万t/a)
29.98
焦炭(万t/a)
77.27
电力(万kWh/a)
65001.06
吨钢综合能耗(kgce/t)
479.47

续上表
指    标
数    值
指 标 水 平
2020年工序能耗水平
烧结工序能耗(kgce/t)
51.61
满足能耗限额限定值要求
球团工序能耗(kgce/t)
24.50
满足能耗限额限定值要求
炼铁工序能耗(kgce/t)
390.67
满足能耗限额限定值要求
转炉工序能耗(kgce/t)
-17.65
满足能耗限额限定值要求
轧钢工序能耗(kgce/t)
带钢
0
未生产
中厚板
43.94
满足能耗限额准入值要求
危废产生和妥善处置情况
(1)中普钢铁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使用。
(2)中普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危险废物。中普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SCR脱硝催化剂、废钒触媒、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含油抹布手套、废铅蓄电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漆桶、废油桶、化验废液、酸泥等,其中废SCR脱硝催化剂、废钒触媒、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铅蓄电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化验废液、酸泥等按相关要求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弃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送烧结配料工序利用;废油漆桶、废油桶返回转炉焚烧无害化处理。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中普钢铁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制定有应急预案,并在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分局备案,备案号:130481-2021-043-H,公司根据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