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年05月09日语言选择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深入学习和宣贯2021年新修订并于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推动集团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28日下午,普阳安监部特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吴志鸿处长在文化中心千人礼堂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各部(科)室负责人、各厂工段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吴志鸿围绕“安全谁来做”“安全怎么做”“不做怎么办”三个层面,立足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前后予以对比进行宣讲,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追究进行重点解读,加深了参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了安全生产意识。

最后,吴志鸿对于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进行了再次强调:一是强化责任。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是落实责任,要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宣贯。司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全员培训工作,让员工知法、学法、守法,切实提高全司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强化管理。要层层落实到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做到安全管理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通过此次宣贯培训,集团全体安全管理人员从思想上、认识上充分理解《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法》赋予企业生产的重大责任,为向全体职工宣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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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