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一批企业)的通知》(冀环科教函〔2021〕541号)将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部 第38号令),结合广普焦化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公示如下信息:
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表
项 目 |
内 容 |
企业名称 |
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 |
厂址 |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阳邑镇北华村北 |
行业类别 |
炼焦 |
法定代表人 |
王瑞华 |
主要原辅料 |
炼焦煤 |
主要能源 |
蒸汽、电力、水 |
2020年主要产品产量 |
焦炭(t) |
1107785.92 |
焦油(t) |
54525 |
硫铵(t) |
13491.5 |
粗苯(t) |
14524.52 |
2020年能源消耗量 |
炼焦煤(万t/a) |
1588781.15 |
电力(kWh/a) |
92433405.16 |
水(m3/a) |
1016902 |
蒸汽(t/a) |
36656 |
2020年工序能耗水平 |
工序能耗(kgce/t) |
121.82 |
危废产生和妥善处置情况 |
(1)广普焦化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使用。
(2)广普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危险废物。广普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焦油渣、粗苯渣、熄焦废水焦粉、酸焦油、再生残渣、酚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回备煤工序再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液压油、化验废液、废润滑油、废SCR 催化剂、废铅蓄电池等在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等更换回集团炼钢工序再利用。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广普焦化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制定有应急预案,并在武安市环境保护备案,备案号:130481-2021-042-H,公司根据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