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红紫已成尘,布谷声中夏令新”。进入火热的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天南地北开展。活动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唱响的是生命至上的旋律,凝聚的是安全发展的共识,呼唤的是企业主体责任的担当。
优秀的企业、伟大的企业,其抱负必然要超越简单的赚钱逻辑,而上升到让社会更美好的层面。一方面,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得实,企业形象才能树的好,品牌才能叫的响。实际上,这就是最强的竞争力、最大的效益。另一方面,安全不安全,企业最关键。作为生产经营的实施者,组织者,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企业失去内生动力,单靠政府外部监管,可能管的一时之安。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也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可以说,企业能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发展、地方的长治久安、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其重要性、紧迫性无需赘言。
“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的乐趣”。责任最神圣,落实最难得。面对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有些单位却在“全面”上偷工减料,在“落实”上弄虚作假。有的搞“难易有别”对刷刷标语、喊喊口号等难度小、花钱少的事愿意抓,对消除隐患、改进工艺等难度大、投入多的活不愿意干。有的一曝十寒,业绩好了抓一抓、经营差了放一放,平安时刀枪入库、出事时大干快上,警钟长鸣记得不牢,常抓不懈做得不够。有的心口不一,说起安全头头是道、激情燃烧,抓起安全不在状态、没有章法,成了“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如此“耍口技”、“玩把式”,都与“全面”背道而驰,与“落实”南辕北辙。
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对待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生命,面对“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的教训,每一个单位都要深刻认识到保安全就是保品牌、保效益、保发展,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要中之要,常思之,笃行之。
要突出“全面”这个核心,抓住“落实”这个根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重在落实,贵在有恒。落实主体责任,每个单位绝不能搞“两张皮”,光喊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纸上,就是不落实到行动中、岗位上;绝不能“骑竹马”,看似快马加鞭,实则效果寥寥;绝不能当“裱糊匠”,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只要企业将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记在心上、扛在肩上,安全发展就有了底气,职工群众就有了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