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重点监管企业
2019 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报告
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普焦化”)位于武安市阳邑镇南、南洺河南岸,始建于 2009 年,占地面积 40300m2,建设有 55 孔 6m 捣固焦炉 2 座及配套备煤、煤气净化等设施;2 台 220t/h 燃气锅炉+2 台 50MW 高温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现已形成年产焦炭 110 万 t,副产煤气 46252.8 万 m3 、硫铵 12286t、粗硫磺 2650.6t、粗苯 14454t、粗焦油 50589t 的生产能力。广普 焦 化 于 2017 年 12 月 取 得 邯 郸 市 行 政 审 批 局 颁 发 的 排 污 许 可 证
(911304816857175997001P),有效期为 2017 年 12 月 27 日~2020 年 12 月 26
日。
根据《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筛选结果的通知》(2019 年 10 月 9 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分局关于印发 2019 年土
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通知》(2019 年 10 月 29 日),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属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为此,广普 焦化于 2019 年 11 月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本次调查范围为广普焦化占地范围,面积约 40300m2。
2009 年前,本地块为农田,截止目前,地块周边 1km 范围内共存在过 1 家历史及现存企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调查单位在收集资料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处理处置方式进行分析,认为该地块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重点区域包括生产区的备煤工序、炼焦工序、煤气净化工序、煤气发电工序以及公辅设施区 的酚氰废水处理站、原料煤场、煤气柜、油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为原料煅烧、烧结烟气、闷渣池、煤场等。地块重点关注污染物类型包括重金属(铅、砷、汞等)、氰化物、石油烃、VOCs(苯、甲苯、二甲苯等)、SVOCs(酚类、多环芳烃等)、氨氮等。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收集,踏勘了厂区及外围现场,收集了厂址地区的环境等基础资料,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调 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了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重点监管企业 2019 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方案。
2019 年 12 月 12 日,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武安市广普焦
化有限公司重点监管企业 2019 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方案》专家咨询会, 形成专家咨询意见(见附件),会后,我公司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作为现场工作依据。
2020 年 1 月调查单位依据方案对广普焦化进行调查取样工作,现场采样样品采集工作由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完成。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碳酸盐岩岩溶裂隙水, 地下水水位埋深 190~
210m,故本次调查阶段未设置地下水采样点。本次现场采样工作共设土壤采样点 16 个,本次土壤共采集 50 个样品,送检 40 个样品(包括 6 个平行样品),所有样品均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 45 项 (7 项重金属、27 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11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和酸碱度(pH 值),并选择部分土壤样品检测了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氨氮及 VOCs(三甲苯、三氯苯)、SVOCs(苯酚、硝基酚、二甲基酚、二氯酚、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 苝)。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调查单位参照《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京环办[2018]101 号)的要求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重点监管企业 2019 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报告。
检测结果显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所有检测因子均未超过本次调查确定的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土壤 pH 值在 7.73~8.71 之间,土壤呈碱性;地块内重金属最大占标率较小,且整体变化不大,无明显异常点位;本次调查检出 17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检出率为 3.85~7.69%,占标率 0.02~13.33%,检出点位 3 个, 多为表层检出,最大检出样品为 S8-1 和 S11-1,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因子 3 种, 检出率为 2.86~2.86%,最大占标率 0.0021~0.13%,检出点位 1 个,为 S11-1
(初再生残渣槽南侧 10m 绿化带),氰化物检出率为 9.09%,检出点位共有 3 个, 最大检出样品为 S11-1,石油烃检出率为 70.27%,最大占标率 3.62%,最大检出样品为S11-1 可能为S8 点位氨水澄清槽及S11 点位再生残渣槽在生产过程中
通过大气沉降及遗固废撒。本调查建议煤气净化区域加强废气达标排放,减少 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同时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监管,避免发生固废遗撒等可 能污染土壤事件。
本次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过程中得到了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邯郸市生态环境 局武安市分局、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