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重点监管企业
2019 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报告
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普钢铁”)位于武安市阳邑镇东南, 始建于 2003 年,占地面积 84 万 m2,主要生产设施包括 180m2 烧结机 1 台、265m2
烧结机 1 台、10m2 球团竖炉 1 座、1260m3 高炉 2 座、600m3 高炉 1 座、50t 转炉
1 座和 100t 转炉 2 座、650mm 中宽带生产线 1 条、3500mm 中厚板生产线 2 条、
75t/h 燃气锅炉配 15MW 发电机组 1 台、65t/h 燃气锅炉配 12MW 余热发电机组 1 台、8MW、3MW 余热发电机组各 1 座、3.5MW 高炉余压发电机组 1 座、5.7MW 高炉余压余热发电机组 2 座、140m3 白灰竖窑 4 座、300m3 白灰竖窑 11 座、500t/d
白灰竖窑 4 座。现已形成炼铁 277 万吨/年、炼钢 340 万吨/年、中宽带 80 万吨
/年、中厚板 320 万吨/年的生产能力。中普钢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取得邯郸市
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9113048175025136XK001P),有效期为 2017 年
09 月 01 日~2020 年 08 月 31 日。
按照《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筛选结果的通知》(2019.10.9)、《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分局关于印发 2019 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通知》(2019 年 10 月 29 日),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应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为此,中普钢铁于 2019
年 11 月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
重点监管企业 2019 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范围为中普钢铁厂区占地范围,面积 84 万 m2。
本地块 2003 年之前为农田和荒地,2003 年至今,本地块为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中普钢铁建设至今,地块周边 1km 范围内共存在 2 家企业,涉及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工业及炼焦工业。调查单位在收集资料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中普钢铁及周边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处理处置方式进行分析,认为该地块生产过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重点区域包括生产区中烧结单元中烧结机、脱硫系统,球团单元中竖炉,炼铁单元中高炉冲渣池,炼钢单元中转炉、连铸机,轧钢单元中轧机组以及公辅设施区中污水处理站、原料场、危废暂存间、洗煤厂、煤气柜等。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为焦炉烟气、烧结烟气、煤场等。地块重点关注的污染类型包括重金属(砷、镉、铜、 铅、汞、镍、锰)、氟化物、石油烃、氰化物、酚类、多环芳烃、二噁英等。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 2019 年 12 月对中普钢铁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
并制定了调查方案,2019 年 12 月 12 日,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
《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重点监管企业 2019 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方案》专家咨询会,形成专家咨询意见(见附件),会后,我公司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上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分局备案。2020 年 1 月我单位根据已备案调查方案对中普钢铁进行调查采样工作,土壤样品采集及测试工作由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完成。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碳酸盐岩岩溶裂隙水,地下水水位埋深 190~210m,故本次调查阶段未设置地下水采样点。本次现场采样工作共设土壤采样点 27 个,共采集土壤 63 个样品,送检 52 个样品
(包括 7 个平行样品),所有样品均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 45 项 (7 项重金属、27 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11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和酸碱度(pH 值),部分点位补充检测重金属(锰)、氟化物、氰化物、酚类(苯酚、硝基酚、二甲基酚、二氯酚)、多环芳烃(苊、蒽、菲、芴、芘、荧蒽、苊烯、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 总量)、二噁英。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调查单位参照《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暂行)》(京环办[2018]101 号)的要求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重点监管企业 2019 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所有检出因子均未超过本次调查确定的筛选值。
本次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过程中得到了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邯郸市生态环境 局武安市分局、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 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