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251万吨年焦化产能整合及减量项目”竣工公示(二阶段)
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251万吨年焦化产能整合及减量项目”竣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251万吨年焦化产能整合及减量项目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251万吨年焦化产能整合及减量项目
二、建设单位: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大峪镇新立村西南
四、建设内容:3#焦炉、4#焦炉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包括两座炭化室6.73米捣固焦炉、配套1×190t/h干熄焦装置,同步建设备煤、筛储焦、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设备设施
五、竣工时间:2024年7月10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5833025995
特此公示
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