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具体验收的工程内容包括:白灰单元,2座1200t/d石灰回转窑;钢铁区,1座1580立方米高炉、1座140吨转炉、1座140吨脱磷炉、1座140吨LF炉、1座140吨VD炉、2台板坯连铸机;热轧区,1条2500毫米双机架中厚板生产线、1套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机组。
未纳入本次阶段性验收的工程内容:铁前区,1台300平方米烧结机、1条200万t/a链篦机-回转窑球团生产线,配套建设1座智能化全封闭综合料场、1套30000Nm3/h制氧机组;钢铁区,1座140吨AOD炉、1座140吨VD炉、钢渣与水渣微粉处理等其他工程内容将另行组织验收。
铁前区,1套30000Nm3/h制氧机组;钢铁区,钢渣与水渣微粉处理暂未建设。项目依托厂区1套50000Nm3/h制氧机组和1条处理能力75万吨/年固废处理生产线。
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炼铁工序废气
矿槽废气、高炉出铁场废气、高炉地沟上料废气、高炉上料主皮带驱动废气、高炉筛分间废气、高炉原料转运废气由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煤粉制备系统废气由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高炉热风炉烟气采用以“燃用净化后煤气+高效陶瓷燃烧器+石灰石湿法脱硫”技术。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限值要求。
(2)炼钢工序
脱碳转炉一次烟气、脱磷炉一次烟气由LT干法除尘装置处理;散装料上料及转运废气,脱碳转炉二次烟气,脱磷炉转炉二次烟气,转炉三次烟气,LF炉精炼废气,连铸坯火焰切割废气、辅助废气(倒罐、拆罐、钢包热修及中间罐倾翻废气)由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均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限值要求。
(3)轧钢工序
2500毫米中厚板加热炉空气侧和煤气侧均采用“燃用净化后的煤气+SDS脱硫+布袋脱硝除尘一体化”处理工艺;粗轧废气,精轧废气采用塑烧板除尘器净化处理。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限值要求。
(4)发电工序
260吨/小时燃气发电锅炉使用深度脱硫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烟气经“燃用净化后高炉煤气+SNCR脱硝+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自备电厂燃气锅炉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5)白灰单元
石灰回转窑焙烧烟气采用“燃用净化后煤气+冷却器+袋式除尘器+SDS脱硫+低氮燃烧器+SCR脱硝工艺”;石灰窑原料上料、转运废气,石灰窑原料转运废气,石灰窑原料筛分、缓冲仓废气,皮带转运、落料废气,1#成品粉仓废气,2#成品粉仓废气,缓冲仓成品筛分废气由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均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限值要求。
(5)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各生产工序产尘点废气均设置集气罩,各除尘系统均配置大风量除尘风机,确保产尘点位收集和处理效果,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炼铁工序生产废水主要为净环系统排污水及脱硫废水。其中,净环系统排污水全部串级用于高炉冲渣补水,脱硫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均不外排。
炼钢工序生产废水主要为净环系统排水、气化冷却系统排污水、连铸浊环系统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其中,气化冷却系统排污水、净环系统排水全部串级用于连铸浊环水系统补水;软水制备废水排入中普钢铁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站;连铸浊环系统排水经“旋流井+化学除油器+高速过滤器”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浊环水系统补水,小部分排入中普钢铁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全部回用,均不外排。
轧钢工序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净环系统排水、轧钢浊环系统排水、气化冷却系统排污水、超快冷却系统排污水。其中,气化冷却系统排污水、净环系统排污水全部串级用于轧钢浊环水系统补水;超快冷却系统排污水经“旁滤+直接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浊环水系统补水;轧钢浊环系统排污水经“旋流井+稀土磁盘+高速过滤器”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浊环水系统补水,均不外排。
发电工序除盐水站浓盐水、净环系统排水、锅炉排水收集后依托中普钢铁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全部回用,均不外排。
白灰单元产生净环系统排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炼铁工序噪声设备主要为振动筛、振动给料机、均压放散阀、热风炉助燃风机、高炉鼓风机、磨煤机组、煤粉筛、除尘风机以及泵类等。炼钢工序噪声设备主要为扒渣机、转炉冶炼、除尘风机、蒸汽放散阀、冷却塔、振动筛、振动给料机、泵类、倾翻车、辊压破碎机等。轧钢工序噪声设备主要为助燃风机、引风机、轧机、除尘风机、泵类等。白灰单元噪声设备主要为给料机、助燃风机、振动筛、除尘风机、泵类等。发电单元噪声设备主要为汽轮机、发电机、冷却塔、风机、给水泵、循环泵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314省道两侧20m内厂界噪声监测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其他厂界噪声监测值须满足3类区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监测值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炼铁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高炉水渣、除尘灰、瓦斯灰、脱硫石膏以及废油等。其中,一般固废中除尘灰、瓦斯灰等含铁杂料送厂区内烧结配料综合利用;高炉水渣及脱硫石膏外售建材公司。危险废物中废油经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炼钢工序固体废物主要有钢渣(含脱磷渣)、除尘灰、其他除尘灰、碳钢铸余渣、废连铸钢坯、碳钢连铸氧化铁皮、碳钢连铸浊环水处理污泥、废耐火材料、废树脂以及废油。其中,一般固废中钢渣、碳钢铸余渣送厂区内固废处理单元;除尘灰、其他除尘灰等含铁杂料送厂区内烧结配料综合利用;废连铸钢坯送炼钢工序;碳钢连铸氧化铁皮、碳钢连铸浊环水处理污泥外售铁合金企业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废树脂返回生产厂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中废油经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轧钢工序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钢坯切头废钢、废轧辊、废脱硫剂、废油、氧化铁皮、污泥以及除尘灰。其中一般固废中废钢坯切头废钢及废轧辊等送炼钢工序利用;氧化铁皮、污泥以及除尘灰送混匀料棚作为烧结配料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外售建材公司;危险废物中废油经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白灰单元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废脱硫剂、SCR装置废催化剂、废油。其中一般固废中除尘灰等送混匀料棚作为烧结配料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外售建材公司;危险废物中SCR装置废催化剂、废油经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发电单元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油、废脱硫剂、除尘灰。其中其中一般固废中除尘灰等送烧结配料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外售建材公司;危险废物中废油经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进一步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31087589
电子邮箱: pygthb@163.com
特此公示。
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